谨防“代理机构”教唆客户恶意退保
2020-09-08 14:16 来源: 互联网 阅读量:772
案例介绍
客户刘某某以发函的形式向监管部门反映了保险公司购买的4份健康险实际待遇与业务员承诺不符,保单已到期,且不认识业务员。公司接到投诉后,积极与客户沟通,并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核实,4份保单均按照保险条款销售,未发现违规行为。刘先生一直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和保单销售业务员在同一个销售群里认识。同时,公司发现客户向监管机构投诉的内容与后续客户自身沟通的内容严重不符,涉嫌受"代理商撤单"影响。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刘先生一直是我公司的推销员,受"代理退款"的影响,捏造保险事实,谎报被保险销售人员误导,向监管部门投诉,如果达成退出,刘将失去四项健康保障。
消费者风险提示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保险代理退保相关风险的提示》。"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风险和隐患,根据自身需要谨慎办理退保业务。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寿险产品有不同的保障范围,支付方式等。如果消费者再投保后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和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当了解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退款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要,审慎衡量是否有必要解除保险合同
责任编辑: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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